文献捐赠政策
四川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。四川大学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感谢函,但因馆藏空间有限,图书馆需根据馆藏特色和受赠图书质量进行筛选处理,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。
(一)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: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内正式出版物:
(1)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的图书、期刊、报纸、音像制品及各类数字出版物等;
(2)内容适合大学本科及以上程度读者利用;
(3)为本馆缺藏,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,复本量以1-3册为宜;
(4)川大师生、校友的著作将入藏“明远文库”1册,其余复本将存放相关藏书区域,供读者使用。
2.酌情接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:
(1)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集刊、会议文献、科技报告、专利文献等;
(2)具有珍贵历史价值的实物史料,如手稿、书信、讲义、日记等;
(3)具有特殊收藏价值的特色资源,如地方志、族谱、古籍等。
(二)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文献一般不纳入馆藏:
1. 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盗版、侵权图书和违法、查禁图书;
2.非正式出版物(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);
3.破损、无法利用的图书;
4.不成套且无法单独利用的图书,不完整、不连续的杂志、报纸;
5.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(若为海内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;
6.内容陈旧且无参考价值的书刊;
7.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;
8.本馆已有馆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图书;
9.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。
联系方式
028-85408393 张老师
357707118@qq.com
邮寄地址: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工学图书馆资源建设中心402室,邮政编码: 610065
温馨提示:若本地捐赠者欲捐赠图书较多,可与图书馆张老师联系,由图书馆派员提取。
温馨提示:若本地捐赠者欲捐赠图书较多,可与图书馆张老师联系,由图书馆派员提取。
